7月1日起,一批新的法律法規(guī)和規(guī)范性文件開始實施。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(quán)益保障法》規(guī)定,家庭成員應當關(guān)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,不得忽視、冷落老年人。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,應當經(jīng)?赐蛘邌柡蚶夏耆。(6月30日《華商報》)
過去“;丶铱纯础敝皇且环N道德要求,甚至只是一首歌。而今卻已經(jīng)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了。但是一項法律的出臺,一定要有一種“準繩”的效果。而這個新修訂的法里,就有這樣的模糊字眼,不僅彈性十足,甚至讓人覺得不知道該怎么執(zhí)行。如規(guī)定的“不得忽視、冷落老年人”。怎樣才叫“忽視、冷落”?很多農(nóng)村老人與孩子同村居住,因為關(guān)系不和卻形同陌路,隔三差五也過來問候一下,但對老人的實際需求卻不聞不問,這樣的情況如何認定?
而這個“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,應當經(jīng)?赐蛘邌柡蚶夏耆恕。這就更讓人一頭霧水了。經(jīng)常是多“!,不經(jīng)常又是多“!?在外地打工的或公職人員,一年難得回家一次,這算是“經(jīng)!边是“不經(jīng)!?如果要說“經(jīng)!睉撌且粋月一次,對打工者來說不僅經(jīng)濟上承擔不起,打工單位更是不能答應。就是公職人員如果一個月探一次家,估計離辭退也就不遠了。但是如果一個月都不回家一次,這還能叫“經(jīng)!眴?
由此看來這個法律雖然出臺,如果政府部門和社會僅僅當熱鬧看,還是起不到任何作用?扇绻苓_到這個“經(jīng)!,個人不僅要承擔一定的成本,國家和社會更要付出巨大代價,這些成本賬誰來買單?法律之所以要達到約束社會的目的,就必須有一套的懲處規(guī)定。而這項新修訂的法律卻僅僅都是一些彈性規(guī)定,卻絲毫不提該怎樣的懲處。如此的法律,頒布如何?不頒布又能如何?
岳粹景
(來源:北京晨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