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7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下發(fā)通知。通知要求,5年內,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,并清理、騰退配置超過標準的辦公用房。但河南某縣文化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認為,一些地區(qū)的“整改行動是一種糊弄上級檢查的工程”。比如他們隔斷出的接待室等,“仍屬局長專用”。(見《新京報》)
“限建”、“清退”行動整體效果不錯,但仍有一定地方部門虛與委蛇,體現在三個層面,一是態(tài)度曖昧,能拖就拖,實在拖不過去再整改;二是根本就不整改,我行我素;三是把制度當成紙老虎或稻草人,演繹“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”,比如超標辦公室打隔斷仍專用。
有令必行,有禁必止,才能維護中央政令的尊嚴,也才能塑造公信力——坐擁超標辦公室本質上是追求奢靡享受。去年1月22日,習近平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明確強調,“決不允許‘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’,決不允許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決不允許在貫徹執(zhí)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、做選擇、搞變通!睆拿襟w報道看,對中央政令陽奉陰違不是個別現象,手段多種多樣。
對打折扣、搞變通的行為必須零容忍。事實上,日前,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已提出,“要切實執(zhí)行組織紀律,不能搞特殊、有例外,各級黨組織要敢抓敢管,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!奔o律成為帶電高壓線,相關人員一觸碰就被“電倒”,他們才會長記性。一些基層官員之所以搞變通,一大原因就是抱有僥幸心理,認為中央看不到,即便查到了也可找到大把的借口。對此,就應該戳穿他們的鬼把戲,并依照相關規(guī)定嚴厲處理。
當下,中央已對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進行部署,其主題不變、鏡頭不換,仍需貫徹“照鏡子、正衣冠、洗洗澡、治治病”的總要求,以嚴的標準、嚴的措施、嚴的紀律堅決反對“四風”。只有不斷擰緊螺絲、上緊發(fā)條,教育實踐活動才能不走過場。因此,那些陽奉陰違者切莫以為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結束了,就可蒙混過關,如果不徹底整改,就必然吃不了兜著走。
就目前而言,應該實名曝光那名將辦公室打隔斷的局長,當地監(jiān)管部門依規(guī)處理,以儆效尤。抓早抓小,有病就馬上治,發(fā)現問題就及時處理,不能養(yǎng)癰遺患。監(jiān)督處理了一個個個案,其他意圖陽奉陰違者就會有所畏懼。最重要的是,強化預防機制,壓縮各級部門辦公室超標的空間。